一、经费申请: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向区财政部门申请经费。市国资委下属的幼儿园由市投资控股公司幼教管理中心向市财政委申请经费。
二、经费发放与使用:财政部门拨付补贴经费后,在学期结束前完成经费发放,原则上按学期发放。
补贴经费拨付至各相关幼儿园,由幼儿园按规定分类使用:
1、退还或抵扣符合补贴申领条件在园儿童的部分保教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元(每学期650元)。其中:已按学期缴纳保教费的在园儿童,一次性退还给儿童家长;按月缴纳保教费的在园儿童,从收到补贴经费的下个月起抵扣应缴保教费,三个月内抵扣完毕;
2、退还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在园儿童家长已垫付的儿童体检费,退费标准执行市教育局和市卫计委的相关规定;
3、剩余经费用于购买儿童读物或玩教具,开展全园教育教学活动。
据了解,“深圳儿童健康成长补贴”以学年为周期,通过所在幼儿园进行申请,每学年受理一次。每个儿童在我市幼儿园就读期间最多能享受3次(3学年)补贴。在园儿童家长可登录深圳市在园儿童数据信息采集系统(网址:http://ertong.sz.edu.cn)查看儿童本人补贴领取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