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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n|2023-11-25

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各主考学校: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以下简称《清单》《规范》)要求,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专业开考情况,现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当前开考专业的名称、代码、考试计划等进行相应调整。
为使本次专业调整工作顺利实施,确保调整后的专业考试计划(以下简称新计划)与调整前的专业考试计划(以下简称旧计划)平稳过渡,在充分考虑考生相关权益的基础上,决定对目前开考专业设置专业调整过渡期(以下简称过渡期),并制定新、旧计划课程顶替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调整及过渡期
(一)关于本次专业调整的范围。本次有52个专业进行专业调整,其中45个专业调整专业考试计划,包括本科专业30个,专科专业15个。食品营养与卫生等7个专科专业,由于相关专业规范暂未公布,本次仅调整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另文公布。各专业调整情况详见附件1。
(二)关于专业新、旧计划的时间划分。本次专业考试计划调整按年度区分新、旧计划。2026年前执行的专业考试计划为旧计划,2026年起执行的专业考试计划为新计划。
(三)关于部分专业考试计划调整的说明。2018年我省自学考试专业名称调整后,少数专业存在同一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中含有多个专业考试计划,且每个专业考试计划对应主考学校不同的情况。本次调整后同一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仅设置一个专业考试计划,之前承担各专业考试计划的主考学校同时成为该专业的主考学校。
(四)关于专业调整过渡期的要求。本次专业调整过渡期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截止。过渡期内,各专业使用旧专业代码、旧专业名称、开考旧计划课程;其中专科专业按照旧计划要求办理毕业,本科专业(含停考过渡期内专业)不再设置加考课程(不包括港澳台考生加考课程),并按照不再设置加考课程且其他条件不变的旧计划要求办理毕业。过渡期内使用的《专业考试计划简表》可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s://www.eeagd.edu.cn/selfec/)公告栏内查询。
2026年1月1日起,各专业使用新专业代码、新专业名称,开考新计划课程,按照新计划要求办理毕业。
二、专业考试计划
(一)各专业新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相关课程使用教材及考试大纲将会在过渡期内公布,请留意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公告栏公布的相关信息。
(二)根据全国考办相关精神,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港澳台考生,既可报考各专业设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也可不考思政课加考其他指定课程,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三)护理学(专升本,专业代码:101101)专业,从2024年1月考试开始,报考对象要求按附件2中该专业“课程设置与学分”表中规定执行。2023年10月31日前取得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办理毕业继续执行该专业原相关规定。
三、课程顶替
(一)2026年执行新计划后,2026年前已取得自学考试合格成绩的课程继续有效,可按《广东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考试计划课程顶替表》及《广东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考试计划课程顶替说明》(附件4)中的顶替办法,用已取得合格成绩的旧计划课程顶替为新计划课程,并按照新计划要求办理毕业,办理毕业时使用新计划课程学分计算。
(二)2026年1月考试起报名的新生,按照新计划要求参加考试,无需使用课程顶替。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专业调整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请各地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有关主考学校高度重视,及时采取多方式、多渠道向社会公布专业调整相关信息,做好宣传、解释等工作,确保新旧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工作平稳实施。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升本) 专业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 080901)
一、 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 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
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 是个人自学、 社会助学、 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也是我
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专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落实
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为构建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体系, 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紧密结合我
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而设置。
二、 学历层次及规格
本专业学历层次为本科, 培养目标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应的学历层次水平要求相
一致。 专业采用学分制, 各门笔试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 60 分为合格; 凡单科考试成
绩合格后, 获得该课程规定的学分。 本专业必考课程 15 门 72 学分, 毕业总学分为 72 学
分。
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 学
历证书的考生, 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 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或其
他实践性学习环节任务, 并取得合格成绩, 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
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国家承认其本科学历。
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等相关规定授予相应的学位。
三、 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 德、 智、 体、 美、 劳全面发展, 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
职业道德水准、 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 具有良好的数学基
础, 掌握计算机、 网络及其信息系统相关的基础理论、 基本知识、 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 具
备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工程实践能力, 能在科学研究、 工程技术、 应用管理等岗位从事计算机
信息系统设计、 开发、 维护、 管理与应用等方面工作的工程技术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要求掌握数学和人文社科基础知识, 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
本理论, 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设计、 开发、 维护、 管理和应用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和计算思维
素养。 主要包括:
1.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基础知识、 基本理论、 典型方法和技术;
2.理解计算学科的基本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 熟悉常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发工具环
境, 具有较好的计算机程序理解能力和设计能力;
3.掌握计算机信息系统设计、 开发、 维护和管理技术, 具有一定的工程意识, 具备计算
机信息系统开发和应用的工程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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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备综合运用所掌握的知识、 方法、 技术和工具解决计算机相关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
5.了解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的发展动态、 应用前景和行业需求;
6.了解国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领域的基本政策和法规;
7.具备对新知识、 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四、 课程设置与学分

类型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必考 笔试
00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必考 笔试
003 00023 高等数学(工本) 10 必考 笔试
004 02324 离散数学 4 必考 笔试
005 13000 英语(专升本) 7 必考 笔试
006 13003 数据结构与算法 4 必考 笔试
13004 数据结构与算法 2 必考 实践
007 13013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4 必考 笔试
13014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2 必考 实践
008 13015 计算机系统原理 4 必考 笔试
009 13180 操作系统 4 必考 笔试
010 03344 信息与网络安全管理 3 必考 笔试
03345 信息与网络安全管理 2 必考 实践
011 08074 计算机高级程序设计 3 必考 笔试
08075 计算机高级程序设计 2 必考 实践
012 13005 软件工程 3 必考 笔试
13006 软件工程 2 必考 实践
013 13009 数据库原理与技术 4 必考 笔试
014 13011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 6 必考 笔试
015 1168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必考 实践
 

 

课程设置: 必考课 15 门 72 学分。

五、 课程说明
1.信息与网络安全管理
该课程系统阐述了网络空间信息安全的基础理论和知识, 涉及信息安全技术的选择策
略、 方法构建和实现等多方面技能。 课程内容针对网络建设和发展现状, 聚焦于各类具有
网络风险环节的攻防技术, 包括信息密码、 数字签名与验证、 有线/无线网络安全机制、 入
侵防御、 数据安全等。 通过该课程的学习, 要求考生了解网络安全问题, 具备设计安全网
络环境的能力, 掌握网络攻击与防范的核心方法与解决方案, 并在工程实际中解决问题的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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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计算机高级程序设计
本课程主要介绍 python 语言程序开发, 包括开发环境及工具的使用、 使用的语法规则
以及不同领域的应用程序开发方法。 主要内容包括应用程序设计方法、 数据类型、 数据运
算、 程序的控制结构、 函数的定义及使用、 组合数据类型、 文件和数据格式化、 科学计算
与可视化、 网络爬虫和自动化等。
3.数据库原理与技术
本课程主要讲述数据库原理、 方法和应用技术, 同时涵盖大数据、 NoSQL 等前沿内容,
将数据库原理、 方法和应用技术相结合, 以 MySQL 作为平台, 系统地介绍数据库原理及应
用。 通过该课程的学习, 要求考生掌握数据库原理知识点, 具备进行关系模式规范化的能力
和进行数据库概念结构设计和逻辑结构设计的能力; 同时具备进行 MySQL 数据库管理、 操
作能力和 MySQL 编程能力和开发一个简单的数据库应用系统的能力。
4.人工智能与大数据
该课程系统介绍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相关概念和技术, 主要涉及大数据工程、 人工智
能原理、 人工智能算法在大数据平台上的实现及相应用。 主要内容包括大数据相关的大数
据处理构架 Hadoop、 分布式文件存储 HDFS、 分布式计算 MapReduce 与 Spark、 NoSQL
等, 人工智能相关的特征提取、 机器学习、 自然语言理解等。 通过该课程的学习, 要求考
生了解大数据及人工智能应用的场景, 掌握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结合应用的方法, 并在工程
实际中解决问题的能力。
5.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课程(略)
6.实践性学习环节课程(略, 按主考学校要求执行)
六、 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要求
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要求由主考学校负责并向社会公布, 成绩由主考学校评定并按要
求上报。
实践性学习环节采用五级评分制评定考核成绩: 不合格、 合格、 中等、 良好、 优秀。
具体折合成百分制为: 59 分(含) 以下为不合格, 60 至 69 分为合格, 70 至 79 分为中等,
80 至 89 分为良好, 90 至 100 分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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